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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1. 托运人必须据实申报托运内容,并在托运单上准确、详细填写各项相关内容,如有货名等申报不实造成损失及不良后果将由托运人承担。
  2. 运费以一公斤为单位,不足一公斤以一公斤计算。
  3. 寄件人对委托本公司投寄贵重物品须自行购买保险,如因我公司造成货物丢失,按运费三倍赔偿。
  4. 因寄件人所提供的收件人数据不正确,或因收件人拒收、搬迁等原因造成延误派送,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5. 若运费由收件人付款,但收件人拒付,则运费须由寄件人承担。
  6. 寄件人须对其托运的货品严谨包装(尤其是陶瓷、玻璃、灯具等对象),由于包装不当以致货品损坏或遗失,托运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7. 如因交通挤塞、海关扣查、交通意外、或天气影响而导致委托物品延迟、误送或毁损,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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