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是指由政府財政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需要所配備的車輛,主要分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固定用車和公務人員公務活動用車兩大類。公車的主要特點是公務員為了公務可以無償使用。
來自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的一份調研數據顯示,目前全國黨政機關及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總量為200多萬輛,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1500億元~2000億元(不包括醫院、學校、國企、軍隊用車以及超編配車),每年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增長率為20%以上。
即便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已達上千億,還是遭到質疑稱其嚴重縮水。
2009年末,受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委託,由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沈榮華擔任組長的中國行政管理學會行政成本課題組,奔赴江蘇、安徽、河南等地,就公務用車使用現狀進行調研。
經過近半年的調研,一份名為《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的模式與建議》的約5000字的調研報告送到了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調查顯示,一輛公車的每年運行成本(含司機工資、福利)至少在5萬元以上,有的甚至超過10萬元,而且使用效率不高,浪費很大,公車經費支出在行政開支中佔有相當高的比重,加大了行政運行成本。
而導致單車成本高有兩大原因:一是公車私用現象嚴重、屢禁不止;二是超編配備公車,財政負擔沉重。
超編配車,不只體現在數量,還體現在車輛的規格上。近年來,豪車屢現于一些地方官員的座駕行列,再佐之以公車私用歪風,成為民眾眼中官員貪腐的明證。
顯然,公務用車管理制度的落後造成的種種問題,對於納稅者來説是“破財”,對於政府來説,則是“丟臉”。
“機關車輛公用私用邊界模糊,管理存有漏洞,這不僅背離了公車的屬性,而且造成了負面的社會影響,損害了政府形象。”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沈榮華説。
但目前,由於我國在公務用車方面實行的是分級管理,被視為公務用車管理機構的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下稱“國管局”)在各級公車的編制、配備和使用方面的監督上頗有難度,使得多年來公車私用、超編配備公車屢禁不止。
“目前國管局並不能有效地監督地方公車私用,因為它的職能只能對公務用車制度進行規定,但在監督檢查方面,沒有很有效的職能手段。相反我們應該發揮紀檢、監察以及一些行政機構自身監督機構的作用,甚至要更多地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來對公務用車的規範問題進行監督。”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全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胡仙芝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